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是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但目前仍存在普法形式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宣传工作广度深度不够等问题,亟需从工作机制、资源配置、宣传载体等方面加强和改进,为农村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目前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固定模式,政府部门能够及时高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部门间缺少横向沟通配合,宣传规模及产生效应未能达到预期,法治宣传教育流于形式,难以取得显著实效。当前农村普法以政府部门的单向输出为主,对农村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的分析和总结不够,法治宣传内容实效性、针对性不强且人性化、趣味化不足,缺乏与受众之间的有效互动。同时普法载体、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法治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开展讲座、举办知识竞赛等传统方式为主,受众中年轻群体比例不高。而以微信、微博、手机APP等为载体的新媒体普法,部分注重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内容缺乏趣味性、互动性,甚至无法满足受众实际法律需求。而农村普法工作人员以兼职居多,且资金缺乏、硬件设施薄弱,应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工作受阻,实际普法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性工程。要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明确政府部门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上的不同侧重点,即专业职能部门侧重如何用法守法,宣传、教育有关部门侧重一般性、通用性、知晓性法律常识,避免重复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不可能由政府部门完全包办,要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志愿者、人民调解员及农村党员、教师等社会人员组织优势作用,建立一支具有丰富经验且专业的农村法治宣传工作队伍。加强法治公园、法治学校、法治广场、法治农家院、法律图书角等农村普法阵地建设,通过戏剧、舞蹈、歌曲等文艺作品,以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潜移默化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要充分利用普法新媒体平台的特点功能,打造常态化、生动化、互动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最大限度、最广范围传播法律知识。全力打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深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构建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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