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实名制“有名无实”需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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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zai 发表于 2024年2月18日 09:51: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线上平台作为为商业活动的全新渠道和平台,已成为现代商业活动的重要部分,而快递物流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一环,服务需求也随之迅速增长。为了规范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秩序,强化对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快递实名制登记自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然而,在快递寄取的实际过程中,实名验证并未完全落实,实名制登记“有名无实”的情况亟需重视。

  一是寄取业务量大,核验信息费时费力。快递员作为畅通运输“最后一公里”的主力军,每天面对大量的快递收寄和派送业务,对寄件人的信息逐一进行核验将耗费大量时间。加之快递行业普遍采用按件计酬,运送快件的效率就是创造效益的最大筹码,使得快递员收件时常略过实名制登记核查步骤,尽量缩短收件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担心信息泄露,不愿配合实名登记。部分群众对出示个人信息、填写真实姓名很敏感,虽然能理解快递实名制带来的益处,但不确定快递公司是否有保护个人信息的能力,担心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并不愿配合快递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快递物流行业之竞争激烈,硬性要求寄件实名制登记可能会引起部分客户的反感,导致客源流失,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监管存在漏洞,非法交易有机可乘。每年的快递寄件量数以百亿计,监管部门很难对实名制落实情况进行充分监督。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利用实名制监管漏洞进行非法交易活动,在使用快递物流邮寄违禁物品时,除了收件人联系电话外,其他信息一律虚构,邮寄信息填写不实不详,导致犯罪事实查不实,案件线索理不清的情况出现。

  针对快递实名制“有名无实”的问题,有以下三点建议。一是强化行业协会自律。快递物流行业协会应当完善行业内部规则,促进快递收寄实名制规定落实落细,制定行业内部的惩诫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力度。邮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快递实名制登记的监管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加大违规企业处罚力度。三是完善信息保护制度。快递企业应当提升对寄件人个信息安全的保护能力,完善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开发加密信息验证应用,打消群众对于信息泄露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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