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时代,大约2亿名灵活就业劳动者,包括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占我国劳动力的6%,共同撑起了零工经济的新业态。
虽然因为有别于传统的雇佣关系等特点,所有属于灵活雇佣关系的劳动者都被归类为灵活就业者。但在超2亿规模的灵活就业群体中,其实也存在着新旧之分。像建筑工人、小商贩等自然属于传统的灵活就业者;而像外卖骑手、文案策划、直播主播、电商运营等这些灵活就业群体,他们伴随新经济的发展、新业态的出现而崛起,当属新型灵活就业人员。
相较于传统的长期就业模式,灵活就业的优势在于相对宽松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求职者而言,灵活就业获取工作机会的门槛更低,不合适也可以随时离职;对企业来说,在选人用人以及如何用、用多久等方面也都比较灵活。因此,无论是求职者还是企业,灵活就业都为其提供了更多的尝试空间和选择机会。但也要认识到,随着更多企业的加入,监管风险以及就业安全风险也会与日俱增,所以也应结合现实情况看到可能会出现的诸多问题:
其一,可能存在发展不规范的问题。目前行业协会缺乏对于新就业形态统一的管理规范,外加准入门槛较低,就会造成公司质量良秀不齐的情况,甚至会有诈骗行为的发生。
其二,可能存在发展单一化的问题。收入低和工作不稳定是新就业形态的显著问题,另外,由于、缺少专业的评价机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原因,也会影响多元化发展。
而进一步说,数字技术的发展、全面渗透以及数字平台的出现,让供需双方可以实现更有效的对接,进而形成新的就业市场。在这个新的就业市场中,劳动者准入的门槛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并且在劳动时间及其他约束等方面都有了更大的选择权。这对于就业观念更加多元开放的年轻就业者来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不同他们的父辈祖辈,当下的年轻人对所谓的“单位”“组织”已不再抱有执念,他们更追求和兴趣、匹配专业技能的工作,更享受工作中的自主性以及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有一些声音认为,年轻人灵活就业实则为就业难状态下的无奈选择。客观地说,这种先就业再择业的情况当然存在。但与此同时,不能以偏概全,也要看到灵活就业是多数年轻人的主动选择。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原有的产业链条还将被进一步拉长,职业种类被进一步细分,工作的范围还将进一步被拓展,很多新型的工作岗位和职业还将被创造性地催生而出。而这些新业态的创造者和就业者,一定也只能是一代又一代年轻人。
为了更好地促进灵活就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解决灵活从业者的后顾之忧,有关方面应有所为:
首要的是,将探索建立针对灵活就业者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制度纳入议事日程的优先级,同时尽早设计出符合该群体劳动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框架,明确权责及基本规则,切实保障该群体的权益。
另一方面,有必要支持和鼓励多方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提供继续教育的环境与条件,引导该群体加大对自身的人力资本投资。让灵活就业者个体获得更稳定、有质量的生活,提高就业质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