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以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党和国家赋予政法机关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政法各单位必须协同发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一要“用力”。持续加大对涉企犯罪的打击力度。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的活力就是市场的活水。政法各单位要强化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以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公检法企对接机制,建立涉案企业绿色通道,对涉企犯罪快速立案侦破,及时追赃挽损。对于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不影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经营的影响,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第二要“用心”。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政法各单位要建立跨区域、跨部门保护企业工作机制,在打击涉企犯罪的同时,也要关注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上门了解企业需求,听取企业意见,加强沟通联系,通过“点对点”服务、“面对面”接触,为企业送法送经,有针对性性的提供风险预警和防范对策,帮助企业从源头化解风险,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要“用功”。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上下深功夫。积极督促涉案企业开展内部风险自查,完善企业内部治理,堵塞漏洞来源,对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的涉案企业或者自然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将办案多向下延伸一步,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向涉案企业提出合规的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验,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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