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呦呦 于 2024年5月20日 11:13 编辑
“要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残疾人群体受到的关注和支持越来越多,保障残疾人平等的权利十分重要且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章对保障残疾人教育问题作出规定,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残疾学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特殊青少年弱势群体,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6至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246万人,随着“残健融合”教育理念的发展和对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服务模式的完善,解决好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体育教育问题是学校教育面临的新问题。调研发现,我市现行体育中考计分政策增加了残疾学生的升学难度,对残疾学生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造成影响,亟需关注解决。
一、基本情况
经了解,2023年我市中考体育考试项目为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三项考试满分为50分,其中立定跳远15分、掷实心球15分、1分钟跳绳20分,对于残疾学生的考试政策为:因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80%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因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60%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计分标准较低。近年来,我市体育中考平均成绩为48分,按照现行政策计算,我市完全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在申请体育免考后仅获得40分,部分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在申请体育免考后仅获得30分,远低于我市中考体育平均分数,该计分政策使残疾学生与其他学生相比面临的升学起点更高、难度更大,直接增加了残疾学生的升学压力。除此之外,随着学校体育评价体系的改革和发展,部分省市体育中考分值逐年提升,例如,云南省2021年体育中考总分由50分提升为100分,北京市2021年开始试点体育中考分数由40分提高到70分,河南省从2024年起,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值将提高到100分。经了解,我市正研究中考体育总分值提升到70分事宜,若仍按照现行计分政策计算,残疾学生体育分差与升学难度将被进一步加大。
(二)考试形式缺乏多样性。我市中考体育考试项目为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残疾学生均申请免考,按相关计分标准进行计分,对于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而言,因任何运动类体育项目均无法参加,故影响较小,但对于身体残疾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而言缺乏参与性和公平性。在我国,残疾分类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等7类,按我市现行政策理解,以上7类未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均计60%(30分)。经了解,在7类残疾中,每类残疾评定为4个等级,每个等级残疾程度不径相同,部分残疾却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参加相应的体育运动,比如,听力和言语残疾可参加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下肢残疾者可参加轮椅篮球、轮椅乒乓球等项目;视力残疾可参加游泳项目。除此之外,部分省市为加强残疾学生的参与感,构建了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理论测试、理论测试+运动测试等多元性考核评价方式,相比之下,目前我市中考体育考试项目仍较为单一。
(三)临时处置措施不够完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学生在体育中考前、中均存在受伤致残的概率,若发生此类情况则需申请缓考或免试。目前,我市对于考前、考试过程中(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突发伤病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批准后均可申请缓考,但缓考时间仅推迟一周左右,届时仍不能考试的学生如符合免试条件可按免试办法予以处理。该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学生在考前、中突发伤病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进行了解决,但仍存在不足。例如,在考前、中因伤导致完全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试,按满分80%计入中考总分;未完全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按满分60%计入中考总分。学生在中考前、中受伤致残,对于身体和精神上均造成较大打击,若按我市现行标准对其进行计分,一定程度上将会给临时受伤导致残疾的学生造成“二次伤害”。
三、工作建议
(一)提高计分标准。为进一步保障我市残疾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加优质、平等、健康的就学环境,建议由市教委牵头,制定我市新的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规范,借鉴上海、北京等市相关规定和做法,对我市完全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丰富考试形式。为提高我市残疾但未完全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在体育中考中的公平性和参与性,建议由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等单位牵头,对于未完全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研究开设合理的体育项目,采取过程性评价(70%)+终结性评价(30%)的考试模式,积极鼓励该类学生平时参加体育活动并进行计分,并将平时成绩按总分70%计入中考总成绩。同时对其进行“量体裁衣”,针对性设置体育考试项目,将考试成绩按总分30%计入中考总成绩。例如听力、言语残疾参加立定跳远、跳绳等考试项目,视力残疾参加游泳、棋类等考试项目,智力残疾参加颠乒乓球、拍篮球等考试项目,肢体残疾根据其残疾和功能损伤程度参加轮椅投篮、棋类等考试项目。
(三)完善临时处置措施。建议由市教委牵头,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由各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育测评并计分,对于在中考前、中受伤导致残疾无法参加缓考的学生,将各学年平均分计入中考总分,既可弥补申请免考统一按比例计分造成学生因体质差异造成的不公平,同时可鼓励学生平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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